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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郑州航空港区4家单位面试资格确认递补公告

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(郑州 | 2021-04-28 17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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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口岸业务综合服务中心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面试资格确认递补公告-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(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)

  截至2021年4月27日17:00,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口岸业务综合服务中心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面试资格确认期间,因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、自愿放弃和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出现的空缺,按照相关招聘公告,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。现将面试资格确认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面试资格确认时间

  2021年4月29日(上午9:00—12:00)。

  二、面试资格确认地点

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(新港大道与赠之路交叉口,郑州台湾科技园东侧)一楼D区D4011、D4012窗口。

  三、面试资格确认须携带材料

  1.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;

  2.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;

  3.毕业证、学位证(留学回国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)原件及复印件1份;

  4.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(报考岗位有职称要求的提供);

  5.《航空港实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》1份;

  6.《诚信承诺书》1份;

  7.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(仅在职考生提供),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应岗位工作经历的,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同时证明相应的岗位工作经历。

  四、注意事项

  1.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考生经审查合格后,现场领取《面试通知单》,面试具体时间、地点以《面试通知单》为准。

  2.考生必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,不得他人代替。本人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或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
  3.考生在提供材料时,请按上述明确的材料顺序,分别按材料原件类(不包括各类证明、承诺书)、复印件类(包括各类证明、承诺书)有序提供。

  4.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,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,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,取消其相关资格。

  5.考生须及时关注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官网(www.zzhkgq.gov.cn)或郑州人事考试网(www.zzrsks.com.cn)公告,并保持通讯畅通;若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或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(如手机关机、无法接通、不接电话等情形)的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
  附件:面试资格确认递补人员名单

  原文标题: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口岸业务综合服务中心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面试资格确认递补公告-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(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)

  文章来源: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(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)(MD5:e322a3257839dbbfd46ad985a5ac2ac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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