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9.在双务合同中,不安抗辩权中先履行的乙方不能中止履行的情形有 ( )。
A.经营状况严重恶化
B.转移财产、抽逃资金,以逃避债务
C.丧失商业信誉
D.后履行一方法定代表人突发疾病死亡
【答案】D。《民法典》第 527 条规定,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,有确 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中止履行:(一)经营状况严重恶 化;(二)转移财产、抽逃资金,以逃避债务;(三)丧失商业信誉;(四)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。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 行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
A.经营状况严重恶化
B.转移财产、抽逃资金,以逃避债务
C.丧失商业信誉
D.后履行一方法定代表人突发疾病死亡
【答案】D。《民法典》第 527 条规定,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,有确 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中止履行:(一)经营状况严重恶 化;(二)转移财产、抽逃资金,以逃避债务;(三)丧失商业信誉;(四)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。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 行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